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6 发布人:

各教学院部:

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含对人文社科类问题的研究)、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4.创新训练项目应体现学术性、创新性或实用性,创业项目应以科技型创业为主,鼓励与前期创新项目的成果相结合,方案设计应注重可行性,各类型项目考察重点参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

项目选题来源分为教师拟定和学生自拟两类,项目申报通过大创管理系统开展(http://sjpt.upc.edu.cn/cxxl/index.aspx,操作指南查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大创指南”)。

1.教师拟定项目

1)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均可提出不超过2项适合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选题。鼓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依托科研项目积极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创新题目。

2)教师通过大创管理系统提交项目选题,经院部和学校审核后发布选题,学生结合兴趣与自身能力选择题目,教师和学生遵循自愿原则进行双向选择。

3)双向选择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设计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经教师审核后提交负责人所在院部(系统中提交)。

2.学生自拟项目

1)自拟项目范围

针对参与开放实验、科技竞赛或社会实践项目中发现的问题而设计的综合性创新实验与实践项目;

结合专业特点及个人兴趣的研究项目;

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学生独立承担的社会、企业委托项目;

针对前期创新训练成果或服务开展的创业类项目;

其他具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研究主题,自由组建团队,在教师指导下填写项目申报书,经教师审核后提交负责人所在院部(系统中提交)。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以20152016级本科生为主,2014级(建筑学专业2013级)本科生原则上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创新训练项目面向个人或创新团队,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只面向创业团队,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不超过7人。

2.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申报项目,要求团队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3.每名学生只允许参与一个项目。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通过结题者,或同一研究内容已获得学校其他专项资助者不得参与申报。

4.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本次立项项目将在20195月左右结题),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1年,但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5.项目实行导师制。指导教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每年度指导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各项目可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创业实践项目须实行学校和企业双导师制,从而获得更多创业实践相关指导。

四、项目支持

1.资助经费

创新训练项目理工科类(数学类除外)每项支持3000元,经管文法类、数学类项目每项支持1500元。创业训练项目每项支持2000元;创业实践项目每项支持1万元。

2.各院部要积极开放实验室,提供场地、实验器材等保障,鼓励有条件的院部对立项项目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五、项目评审

1.院部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的评审,应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审专家组,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对项目立项基础、创新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后择优向学校排序推荐。推荐数量应综合考虑往年立项情况、项目结题情况以及今年项目质量等因素。对涉及跨院部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负责。

2.学校负责创业类项目的评审,对院部初审通过的创业类项目组织公开答辩,并对院部推荐的创新训练项目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立项项目名单。

六、时间安排

1.614-710日开展教师拟定项目选题申报与审核工作。

2.715-915日学生开展对教师拟定项目选题或自拟题目申报工作。

3.项目评审答辩前三天,院部应在系统中“流程管理”-“提交答辩安排”中录入答辩安排。

4.925日前院部应完成项目推荐(含初审通过的创业类项目)。

七、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大创计划的管理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申报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做好项目评选推荐工作,严禁教师或研究生代写申请书,确保大创计划的顺利实施。

2.项目组应积极开展项目研究,进展良好,研究价值高的项目可参加次年上半年的国家级选拔。

3.项目管理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2]37号);项目的开展流程、报销指南以及指导教师与学生的工作指南参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的“大创指南”与“下载中心”。

4.各院部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分俱乐部建设,从每年立项的校级项目中选拔人才,加入分俱乐部,实现学生自我管理,具体要求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章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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